13、眼淚

2016-07-11 作者: 錦遙
13、眼淚

蒼煢在回家的路上,一方麵因為千裡奔襲卻半個人都沒見著而難過,一方麵又因為井萱這個人而覺得新奇萬分。

要說井萱,真是顛覆了她之前對同齡人的所有認知。她長得像洋娃娃一樣漂亮水靈,可是說話做事卻精明成熟得像個大人,看剛才的情形,明顯是她把一個年紀比她大一長截的人耍得團團轉;但要說她心懷叵測吧,她與自己非親非故素不相識,卻是熱情至極,又送專輯又寄照片的,樂善好施普渡眾生。

想來想去實在想不透,不知道此人是正是邪。再仔細一想,若她真不是好人,那把自己的姓名地址要了去……

蒼煢頓時有點後悔自己太衝動了,當時什麼都沒想就激動得寫下了自己的信息,該不會真被她賣了吧?

因為腦子裡麵一直在想這件事,所以當晚回到家爸爸說媽媽已經睡了讓她也快睡覺時並沒有覺得有什麼異常,直到第二天才發現不對勁。

而且這不對勁還很大件事。

媽媽不理她了。

媽媽一向嚴厲,雖然平時一直忙著賺錢養家供她上學而沒有太多時間來看管她,但是對於她的事情該管的一件不落,在學習和做人方麵都要求甚高。罵她幾句那是家常便飯,偶爾還會動動手。但是對她不理不睬,完全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卻還是有史以來的第一遭。

她坐在房間裡對著作業本,卻什麼題目都沒看進去。回想起來,昨天確實太衝動了,都沒跟家裡人說一聲就自己跑去了縣城,幸好沒看成演出還能趕上末班車回來,若真看成了,晚上能不能回家都是問題。

爸爸告訴他,昨天一直等不到她回家,媽媽都急哭了,兩個人去老師家去每個同學家找她,最後找到了那個帶她去縣城的父女家,才知道她偷跑去縣城了。那位父親得知蒼煢竟是瞞著家人的,後悔得要死,還要爸爸反過來安慰他。

“這次你真的是太不應該了。”一向作為她的擋箭牌而存在的爸爸最後做了這樣的總結。

真是太不應該了……

蒼煢從來就沒想像過,媽媽也會哭。那仿佛是天塌下來也不可能的事情。

她本是一腔熱血想去看看自己喜歡的偶像,隻是想看一眼而已,其他什麼都沒想。現在才如夢方醒一般,發現自己一直自認懂事乖巧不讓大人操心,一直認為媽媽太過嚴厲對她不夠疼愛,全部都是自以為是。

可是,為什麼呢?明明媽媽關心她疼愛她,明明她也愛她的父母,為什麼她卻覺得那麼累呢?累得有時候都覺得喘不過氣來,累得有時候隻想一覺睡去就不想醒來。

家裡窮,她知道;父母辛苦勞作,賺來的那點錢幾乎都花在了她的身上,他們除了拜年時候穿得好一點平時沒有一件衣服是不打補丁的,她也知道;他們希望她能好好念書有個好出路,過上好日子,她更知道。

可是,因為這樣她就完全不能有一點自我了嗎?她除了努力讀書,就不能有一點點其他的願望了嗎?她想有個隨身聽,想買幾盒磁帶可以在做作業時有歌可以聽,這要求過分嗎?她想買個電子琴,能自己彈出好聽的音符,這要求過分嗎?她想偶像能去縣城逛逛,見見山村之外繁華的大世界,這要求又過分嗎?

可是,如果不過份,為什麼想了這麼多年,這麼簡單的要求卻從來沒有實現過呢?

蒼煢沒能忍住自己的淚水,一滴一滴的落在試卷上,字跡暈開得不成樣子。她突然想起語文課上老師給每個人發了幾張漂亮的信紙,說這周的作業是給爸爸媽媽的一封信。她本已寫了幾句感激式的作文用語,現在卻突然想要好好寫一寫這封信。

取出信紙,哭著寫了滿滿一頁紙,折疊好,放在了爸爸媽媽房間裡的桌麵上,然後繼續哭著開始做作業。

這一天,跟蒼煢一樣哭了一整天的還有另一個人。

誌毅。

他雖然沒有真的痛哭流涕,但內心的眼淚一點都不比蒼煢流得少。

誌毅到現在還不明白為什麼他的手表會比標準時間慢了一小時,而且是不多不少剛剛好一個小時,但他已經沒有精力去追究原因了,因為他現在隻有一個想法:一定要活下去!

這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啊。他清楚地記得昨天他衝回酒店時團員們和小胖哥五個人那幾乎將他淩遲的表情,尤其是安翊。他毫不懷疑,如果再遲5分鐘,當時間指向6點,安翊一定會把自己扒皮抽筋,再把腦袋擰下來當球踢。

在安翊的字典裡,不守時間可以判無期,不守承諾可以殺無赦,兩罪並罰,不把他五馬分屍都算便宜他的了。

誌毅心裡當然清楚,也自知有錯,所以他連為自己申辯都不敢,直接做好了受罰的準備。

昨天因為時間緊,他們連罵他的時間都沒有就趕往後台開始做準備,而為表尊重,他們表演完後一直坐在台下觀看餘下的節目直至最後一刻,之後向節目組一一致謝方才離開。而今天晚上他們有演唱會,舞台已經搭好,他們必須一早開始彩排,熟悉場地大小,確定走位細節,所以昨晚是在移動的車上度過的。

下了車就開始進入彩排工作,倒也算是相安無事。隻不過跟以往每次彩排比起來,這次的他更加小心翼翼,半點錯也不敢犯。彩排時大家對他的態度並無異常,有時大家商量一些細節問題,幾個人就跟平常一樣嚴肅認真而又心平氣和地跟他討論,但這並不能讓他放下心來,反而讓他相信現在有多平靜之後的暴風雨就會有多猛烈。

彩排一結束,誌毅戰戰兢兢等了一夜加一天的懲罰模式終於開啟。

許飛揚作為代表拿了張標準A4紙給他,上麵漂亮又清晰的字體一看就是邵慕風的:

承諾書

本人公孫誌毅,係起華飛宇貝斯手,本應恪敬職守,殫精竭慮,衝鋒陷陣,死而不悔,卻於昨日下午犯下滔天罪行,有紀律而不顧,有約定而不守,敗壞團隊風氣,擾亂社會秩序,實是不可饒恕。

現本人已認知該錯誤的嚴重性,懊悔至極,不受罰無以明心誌。遂在此承諾:在今日演唱會開始前,檢查完所有樂器,保證演唱會的順利進行。若有差池,以退隊處置。

承諾人簽字

日期

誌毅本是忐忑不安地接過來,看了幾個字之後便有些哭笑不得,這是什麼體裁啊,一堆一堆的成語往外冒不說,還夾帶著那麼幾句似是而非的文言文,這到底是來懲罰他的還是他逗他樂嗬的。再然後看到說懲罰隻是檢查樂器,便歡喜得有些不敢相信,演唱會前檢查樂器本就是必須的工作,就算他一個人來做,在演唱會前也能輕鬆搞定,這種程度的懲罰與他想像的實在是差了十萬八千裡。直到看到最後幾句字,他徹底懵了。

以退隊處置?!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