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通靈報紙(一)

2017-05-29 作者: 蒲鬆齡
第六回 通靈報紙(一)

黎明的曙光從地平線上升起,灰藍色的天空開始泛起淡淡金黃。沐浴在燙金色的小鎮確實給人一種愜意而又寧靜的感覺。與之前的印象大不相同,現在的小鎮與昨晚相比有著天壤之彆:熙熙攘攘的人群,店鋪接踵,車水馬龍,吆喝聲此起彼伏。

穆翊背著行囊回到了之前的鬼莫來旅館,與昨天所見的情形相去甚遠——掛牌已經泛黃發舊,旅館外灰塵遍布,無論怎麼看都像是很久無人打掃一樣。五位帶著灰色大簷帽的警察圍在旅館門口,不停地詢問過往人員。

“昨晚,這裡有什麼意外的響聲麼?”

領頭的警官拿著筆記本詢問著隔壁的老板。

“沒有,不過,前天貌似聽到了一個女人的尖叫聲,聽意思貌似跟樂樂有關......”

不知道為什麼,那個老板在提到“樂樂”這兩個字的時候,聲音壓得非常低,似乎這個名字叫“樂樂”的人是個非常危險的人物一樣。

“樂樂?哪個樂樂?”

“警官,您有所不知啊,二十年前,有個小男孩,就是住在這裡的。這兒本來一家三口,日子過得窮困潦倒的,他的爸爸是在忍不住了,出去南下打工,留下孤兒寡母。這一走可真是杳無音訊啊,他的媽媽再也堅持不住了,最終把這裡賣了帶著錢款跑了,走之前,說是什麼丈夫都不管這個家了,要這個家有什麼用?當年的公安局看著留下來的樂樂太小,沒人照顧,尋思著就把他寄養到福利院裡麵,誰知道這孩子三天兩頭地就從那裡跑回來,”

老板的眸子裡麵閃爍出一絲不易察覺異樣的光芒,警察一邊聽一邊寫,

“後來三天兩頭尋找丟失的樂樂派出所裡公安也厭煩了,提前將買家接到這裡,省的這孩子說:‘我憑什麼不能來,這是我的家!’。買下這個房子的主人就是那個女老板。女老板起初並沒有察覺到什麼異樣,可是有一天,她在打掃二樓的時候,發現了一張恐怖的人臉畫像,還有貼在牆上無數看起來讓人毛骨悚然的油畫,而這些東西都是樂樂帶回來的。”

話從穆翊的耳朵進去,立刻在腦海中還原成當時中的畫麵:

***

後來,樂樂來的次數開始越來越頻繁了,直到有一天,樂樂把一塊人體上血肉模糊的指甲蓋帶回了旅館的二樓。

女老板再也忍受不住了,她報警,請求撤銷交易,然而,樂樂的媽媽早就無影無蹤了,交易怎麼可能取消!無奈之下,女老板找來了雇來一幫小混混,伺機埋伏。可是每次都蹲不到人,那孩子就好像是憑空出現在二樓一樣。

說來也奇怪,樂樂每次到來都是無聲無息的,而且無論女老板如何阻止,即便是安裝報警器,也沒能阻止他的到來。

九七年臘月三十的前一天晚上,一直看守在二樓房內的女老板打了一個瞌睡,就在她迷迷糊糊的時候,恐怖的一畫麵出現了。

全身充滿血漬的樂樂地躺在木製地板上,他的肚臍處被割開了一道口子,鮮血不斷從腸子處噴湧而出,彈珠沾著血,從腸道內一顆一顆地跳出,落在了木製地板上。

“噠——噠——噠——!!”

彈珠清脆的下落聲在空氣中泛起漣漪,女老板瞬間清醒了過來,隨著一聲尖叫,她昏死了過去。

樂樂死了,直接死亡原因是流血過多,而公安局也沒找到切開他腹部並塞進彈珠的凶手是誰。

據說,那天夜裡教堂裡麵的值班人員親眼看著樂樂上廁所。三分鐘後,又一位值班人員進入廁所裡麵的時候,才發現人已經不見了。樂樂如何從數十公裡開外的鐘樓大教堂來到小鎮上的?這個問題至今沒有人可以解釋清楚。

***

話說完了,穆翊也從老式電影的畫麵中回過神來,剛才所敘述的那件故事,和他昨晚所經曆的有些相似。

“他是陰魂不散,錯將女老板當成殺人凶手了。”

一個熟悉的聲音從背後傳來,穆翊轉過頭,天奇和二狗子已經跟了上來。

“喲,好巧啊,大——哥,咳咳。”

天奇差點又喊成大叔了。

二狗子拿著破舊的木吉他,不屑地說道:“喂,城裡人,要不要聽聽我們家奇天王的演唱會?不過要收費的。”

穆翊搖了搖頭,麵無表情地從天奇的身旁掠過。

天奇有些難受,不知道為什麼,穆翊對他總是冷漠,可以明顯地從他的眼神中讀到“小醜”兩個字。

“二狗,以後彆對大哥這麼說話。”

“哎喲,我的天哥,咱們好說歹說也是救了他,他可倒好一言不合就開溜,連句謝謝和謝禮都沒有。”

“咱們救人可不是為了錢和名利。”

天奇剛要張嘴,二狗子連忙回道:

“哎哎,得兒,哥,哥,我錯了,你彆說了,你的那些東西文縐縐的,我聽著就頭大。”

“你呀,走,咱們去真理的酒吧裡吧。”

每天下午兩點到晚上九點,鎮上的許多年輕人、婦女都會到鎮上的酒吧聽流浪歌手的表演,當然最近流行的不再是流浪歌手,而是小道士唱歌。

穆翊對這些東西沒有興趣,他重新選擇了正規一家酒店,包了個小時房,準備整理一下,傍晚時分前往迷霧嶺。

洗手間內傳來嘩嘩的流水聲,穆翊洗了五次才將那騷腥味去除,他抽出一條乾毛巾,擦了擦臉上的水珠,然後回到了床邊。

“看樣子,這迷霧嶺比我想象的還要危險。”

穆翊自言自語道。

“怪不得山貓和舒心要找我。”

當然,能讓穆翊親自出馬的,肯定不是簡單的事情,不過這次穆翊親自領教到了這個地方的恐怖之處——殺人沒有預警。這恐怕是難度最高的一次任務了吧?穆翊無奈地撇了撇嘴。

芮芮的病情不知道怎麼樣了,穆翊又想起了自己可愛寶貝女兒的臉,於是,他摸出了手機。

手機屏幕顯示著99+的短信提醒,穆翊趕緊打開,上來第一條就是芮芮發來的:爸爸!你去哪兒了?爸爸,你不要芮芮啦!

穆翊微笑著回複:爸爸出一趟遠門,很快就會回來,彆擔心,爸爸怎麼會不要你呢?

穆翊刪除了這條短信,緊接著又冒出另外一條,這條短信的發起人很陌生,穆翊猶豫了一下,然後才點開。

那是一張照片,似乎是在大學門口照的,照片裡麵站著一位可愛女孩兒。她披散著烏黑亮麗的長發,麵容如瑞雪一般珍白;有著一張可愛的天使臉孔,小巧的粉嫩的鼻梁旁邊印著一顆美人痣;做著一副撒嬌的樣子,擺著剪刀手依偎在一個陌生的男人的身旁。

穆翊看著這張照片標題,才知道發起者是誰。

那照片標題欄上寫著三個大字:燕婧雯。

“山貓?”

穆翊冷笑一聲,怪不得走的時候總覺得少點什麼,這山貓也是粗枝大葉,沒有照片又何談去找人呢?

照片被保存下來,又一條短信被刪除了。接下來的97條短信全部都是芮芮發過來的,穆翊一一過目後,儘數回複過去。

時間推移到了中午,穆翊起身,將行囊提了過來,打開,檢查是否有遺漏的東西。翻著翻著昨晚那本破舊的日記本掉了出來,日記本落地散開的一瞬間,扉頁夾著的一張舊的報紙滑落在了地上。穆翊連忙拾起,打開了。

這是一張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三日的乾縣晚報。報紙上大篇幅刊登了一條關於馬家坡失火案調查進展。穆翊眉頭緊皺,他連忙坐在床上仔細讀了起來:

一九九七年二月七日,乾縣警方經過調查後發現,多數屍體是被煙霧嗆死,還有一部分屍體————

“!”

穆翊驚訝地發現,後麵的字居然被汙漬擋住了,於是下麵的內容變成了這樣:

福利院院長燕溪儘力指揮,但是無奈大火太過於凶猛,僅有小部分存活了下來————(汙漬擋住了)————現在燕溪已經被革職,接受組織調查中。

一九九七年二月八日,警方在搜集大火遺留下來的過程中,發現了一條通往後山的通道,由於測試儀顯示裡麵二氧化碳濃度過高,隻能擇日再進去調查。

一九九七年二月九日,火源被找到,失火的直接原因是由於後山發電廠電機接地短路造成的,外加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加速火勢蔓延,進而形成爆炸。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日,警方宣布,教堂就讀的學生共有一百零七名,其中一百零五人於大火之中遇難,剩下的兩名學生至今下落不明。名單如下:

001金大宇002馮佳003徐佳音————(汙漬覆蓋了大概八十多人的名字)——100許樂樂——(又被覆蓋了兩名)——103林雪104餘鳳梅105金川

兩名失蹤學生:

106李天奇107李蘭蘭

穆翊讀完之後,發現了許多疑點。其一,徐樂樂不是死於家中麼?怎麼到這裡變成了死於火災之中?其二,李天奇是不是之前遇到的那個小道士,或者重名而已,可是會那麼巧麼?

算算年齡,那孩子還真差不多是現在這個樣子。

“莫非?”

穆翊緊皺的眉頭突然舒展開了,他決定先去找這個天奇,或許這個天奇會是一個很有力的人證,而且對他探索迷霧嶺有幫助。

報紙翻到了背麵,“沒了?”

穆翊再次仔細檢查了一遍,背麵就是一張畫好了的標題欄,但是卻是空白的。

就在穆翊放下報紙的時候,那張報紙的背麵居然顯現出了一些字!穆翊目不轉睛地盯著,那字居然一筆一劃的形成,他確定自己什麼也沒有做,也沒有用什麼特殊的東西讓它顯現出來。

等到字完成的一刹那,穆翊立刻讀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23點59分,地點:馬家坡方向國道。這裡將會發生一場車禍,如果有人能夠看到這段文字,請立刻前往阻止。如果沒有人看到的話,這就是我最後的留言了,請幫忙轉告燕氏集團ceo,我的父親燕輝鎮,女兒很榮幸會有您這麼偉大的父親,女兒死而無憾——燕婧雯絕筆。”

“有趣了。”

穆翊心血來潮的拿出鉛筆,在上麵寫道:“你是說你可以知道自己的死期?”

寫完,穆翊感到自己很無聊,他翹了翹嘴,正準備將報紙折疊起來的時候,意外出現了。

報紙上迅速書寫著一行歪歪扭扭的字跡:“你可以看到我寫的字?求求你救救我,我現在困在一輛通往迷霧嶺的大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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