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夏荷 第四十四章 抓人風波(中)

2017-06-11 作者: 紅辣椒青辣椒
第二卷 夏荷 第四十四章 抓人風波(中)

我明白了過來,卻氣得渾身發抖,血衝腦門。我長這麼大,還從未被人如此叫罵侮辱過。我想也未想,一步跨出門口,口裡回罵道:“你狗曰的才是雜種呢!”就要向罵我的那個人衝去。

匡所長一把拉住了我,說道:“孟祥紅你進屋,一切有我。我看誰敢動你一根汗毛?”

畢竟這是區政府所在地,就這一會許多人聚了過來,一個威嚴的聲音大聲喝道:“你們這是乾什麼?有事可以好好說,這裡可是政府機關,亂喊亂叫的像什麼話?想造反嗎?小匡,怎麼回事?“

隨著話音,一個微胖的中年禿頂男人走了過來,威嚴的看著大家。匡所長對他說道:“管書記,我們派出所抓了殺害鎮中黃主任的凶手,這些人無理取鬨,要我們放人,還要對證人人身攻擊,真是豈有此理,無法無天了。”

譚為明說道:“管書記,您不知道,他們派出所沒能力,這麼久了抓不到凶手,卻相信那個搞封建迷信的細伢子,說我弟弟譚清明夜裡做夢殺了人,把人給抓起來了,您說這算怎麼回事?我們是來找那個造謠汙蔑、宣傳封建迷信的孟祥紅算帳的。”

管書記皺著眉頭問匡所長道:“到底怎麼回事?”

匡所長看著他,為難地說道:“管書記,這事有隱情,一下說不清,待會我再詳細向您彙報。但是請您放心,我以我的黨性擔保,證據確鑿,我們絕對不會胡來,也絕對不會抓錯人。”

管書記點點頭,對那些人說:“你們留二個人做代表,我們三人對六麵,到辦公室去當麵鼓對麵鑼,把事情說清楚。其它的人都散了,這裡是政府辦公的地方,不是菜市場,不許再在這裡大吵大鬨。”

那一幫人商量了一下,留下了譚為明和另一個老頭,估計是譚清明的父親。其它的男男女女都出去了,但是並沒有走到遠,聚在離區政府大門口不遠處,嘰嘰喳喳地小聲議論著。

我們都進到了派出所的辦公室裡,匡所長讓起先吩咐過的那位民警趕緊去學校,找到存單後,把王校長也叫過來。

管書記看了看我,我感覺到了他的目光,我繃著小臉沒看他。事發突然,又是專衝我來的,鬨得這麼大,說實話,我真的很忐忑,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匡所長注意到管書記的目光,對他說道:“管書記,他叫孟祥紅,在鎮中學上初一,是這個案件的證人。”

譚為明說道:“證人?,什麼狗屁證人?他那是汙蔑!他一個細伢子的胡言亂語能做數?管書記,我撿舉他,他就一個搞封建迷信活動的小神棍,小騙子,專門從事封建迷信活動。派出所竟然相信他的話,把我弟弟抓起來。我弟弟在農具廠上班,一慣安分守己,無緣無故不可能殺人,還說他是夢中殺人,管書記,這話您信嗎?您得為我們做主呀。”

匡所長厲聲斥責道:“譚為明,你彆血口噴人,胡攪蠻纏,譚清明殺人證據確鑿,我們在他房裡找到了他殺人的凶器,作案時穿的衣服鞋子,而鞋子和我們在現場提取的腳印完全吻合。我們派出所一直在追查他,他不是凶手誰是凶手?我們是人民公安,豈會隨便抓人?我告訴你,孟祥紅作證是救他,你們這樣做卻是在害他,你懂麼?”

管書記這時接話道:“到底怎麼回事?什麼封建迷信,什麼夢中殺人,救人害人的亂七八糟,匡所長你給我好好說說吧。”

匡所長清了清嗓子說道:“管書記,鎮中學教導室殺人案,你也是知道的,上麵追得很緊,讓我們限期破案,

現在我們已經查清楚,他是被農具廠工人譚清明所殺,昨天晚上我們采取了措施,將譚清明帶來了派出所,今天上午

已經移交縣局。不知道是誰對他們說了些什麼,他們竟然到派出所來大吵大鬨。”

管書記指著我說:“你說他是證人,他們又說他搞封建迷信,這又是怎麼一回事?”

匡所長猶豫了一下,似乎在考慮該怎麼說,譚為明搶著說道:“他確實在搞封建迷信活動,到處騙人騙錢。”

管書記說:“不是說他在鎮中學讀初一嗎?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子,他能搞什麼封建迷信活動?怎麼騙人騙錢?”

譚為明說:“管書記,你可千萬彆小看他,他才十二三歲沒錯,搞封建迷信卻有一套。彆的不說,他在我們家就搞過,還騙了我們家的錢。”

管書記饒有興趣的說道:“哦,這倒是奇怪了,你看起來這麼精明的一個人,怎麼會被一個小孩子騙了?他在你家做了什麼?騙了你多少錢?如果情況屬實,那確實得嚴肅處理。”

譚為明說道:“事情是這樣的,前些天我兒子和女兒不是病了嗎,不知我老婆發什麼神經,竟然相信了他,請他到家裡麵來給我兒女治病,他又是念咒又是畫符,還把符紙燒在水碗裡給他們喝了。後來還不肯走,說什麼娘親爺親香米一升,威脅我們說不給錢就要怎樣怎樣,硬要我老婆給了他錢和點心才肯走。大家說,他這不是搞封建迷信騙錢又是什麼?”

管書記說:“嗯,你這樣說來他確實是在搞迷信活動騙錢。不過我問你,你兒女的病好了嗎?你老婆給了她多少錢?”

譚為明忸捏了一下降低了嗓音說道:“病倒是好了,可那不是他的功勞。之前他們在區醫院住了三天院,他隻是碰了個巧。錢麼,倒也不是很多,好像隻有二塊,不過那包點心也要塊把錢。”

我簡直氣瘋了,想不到世界上竟有這樣的人。忘恩負義,過河拆橋,昧著良心說鬼話。現如今這種事,雖說在鄉間你知我知,屢屢發生,但民不舉官就不究,倘若有人舉報,有可能是要吃不了兜著走的。總之,這就是一個無論如何都不能擺到台麵上來說的事。何況現在當著區委書記的麵,這讓我連分辯也不能,隻好任他胡說。

管書記皺著眉頭,十分嚴肅地看了看我,好像正在考慮該怎樣處置我,譚為明生怕事不夠大似的,這時候又補充道:“這個小騙子前幾天又在我姑家裡騙了五十塊,五十塊啦,管書記。他現在還隻是個初中學生,就這樣到處利用封建迷信行騙,如不嚴懲,日後長大了,不令會成什麼樣子呢!”

“五十塊?你姑家?你姑是誰,哪裡的?我說這位同誌,你說話可是要負責任的喲!”管書記這下是真吃驚了。五十塊錢,相當於他一個月的工資,那可真不算少。

譚為明連忙說道:“我姑叫譚愛香,農具廠廠長李育田是我姑父。我沒有說慌,不信您可以叫他們來問。”

管書記霍地站起來,黒著臉對門口邊的一個瘦高個說道:“李秘書,你趕緊去跟我把李育田叫來。”

李秘書應了一聲走了,匡所長憂鬱的看了我一眼。走到管書記身邊,附耳說了句什麼,兩個人一前一後的出了屋。

我厭惡的看了一眼洋洋得意的譚為明,坐在凳子上沒吭聲。事到如今,我反倒平靜了下來。搞迷信活動我承認,但我沒騙錢,是他硬塞給我的,這我不怕。我還未成年,就算是信迷信,不過也就是批評教育寫檢討,還能把我如何?譚為明你個小人,你就得意吧,我可不是什麼善茬兒,日後我總有辦法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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