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2017-06-14 作者: 丁墨
第16章

清晨5點,方青在值班室裡眯了沒多久,就爬起來。洗了把臉,他站在走廊裡抽煙提神。

遠處的雲彩,一層層的變亮,紅彤彤的。可那股寒冽之氣,仿佛還在他的胸膛裡,縈繞不去。

忽然特彆想和人說說話。

他含著煙,摸出手機,撥了個號碼。

足足響了二十多聲,才有人接起。嗓音是啞的,明顯還未睡醒:“喂?”

“喂,在乾什麼?”一出口,才發現自己的聲音格外溫柔。

那頭的金曉哲似乎也愣了一下,說:“打電話有什麼事?”

“沒什麼,就是……”想你了。

“前天你好像打電話來了吧,當時在出現場,沒來得及接。有事?”他若無其事地問。

“算了。”金曉哲答。

“哦。”

“沒事我掛了。”金曉哲說。

“金曉哲我……”他想起抽屜裡那份調職申請報告。

“以後彆在這個時候打電話。”她冷冷地說,“我昨天出夜場,4點才睡。今天8點還要拍攝。你有工作,我也有工作。”電話掛斷。

方青盯著黑掉的手機屏幕看了一會兒,很想罵“我草”,可又舍不得真的罵。清晨的空氣是涼的,他的心卻是熱的。拿著手機無聊又留戀地玩了好一會兒,才放回褲兜裡。

樓梯上,已上來兩個人。踏著晨霧,神色如出一轍的從容明淨。

是薄靳言和簡瑤。方青第一時間通知他們過來了。

——

三人麵前,是5起失蹤案的報告。

第一起:2008年。

失蹤者:唐漣漣。

失蹤年齡:24歲。

失蹤地點:在古城旅遊後,去往彆的縣市失蹤。

第二起:2010年。

失蹤者:佟生。

失蹤年齡:23歲。

失蹤地點:在古城旅遊後,去往彆的縣市失蹤。

第三起:2012年。

失蹤者:趙曼曼。

第四起:2014年。

失蹤者:朱芳霖。

第五起:2015年。

失蹤者:寧倩睿

……

方青說道:“這是我從失蹤人口庫中篩選出來的。5名受害者,都是年輕女性,長相不錯。她們的案件都有共同特點:第一,她們都孤身來古城旅遊;第二,都有目擊證人看到她們買汽車票或者船票,去了彆的縣市。第三,偵辦案件的,是不同省市的警方,所以這些案件並沒有串並案到一起。可現在,至少其中的兩個,與姚家有明確聯係。我懷疑,這是一宗連環案件!在古城,隱藏著一個專門誘拐殘害年輕女性的變態罪犯!”

簡瑤輕咬下唇,內心也有些湧動不平。薄靳言的神色也變得鄭重,眼睛裡都是冷意,卻又像被點燃了一小撮黑色火焰:“把詳細資料都給我看看。”

方青把打印好的資料遞給他倆。

簡瑤還在一行行仔細看著,身旁的薄靳言閱讀速度卻是極快,用筆在資料上圈出一塊又一塊。簡瑤看他圈出的內容:

“性格內向。”

“性格內向,朋友不多。”

“父母雙亡。”

“父親因病去世,母親居住在湖南。”

“家中經濟條件普通。”

“家中經濟拮據。”

……

最後被他圈出的,是五份檔案裡都提到的汽車站或者碼頭。

薄靳言抬起頭,說:“所有失蹤者年齡相仿,相貌氣質接近——罪犯的口味很穩定。她們性格內向、社交不多,社會閱曆單薄,家庭關係簡單,甚至父母雙亡——便於罪犯控製、且不易引起警方注意。家中經濟條件不佳、屬於弱勢群體——這樣或許能滿足罪犯的強勢心理。而且,每起案件她們’消失’的方式都是相同的。案件時間間隔亦有規律。可以並案調查了。”

“可是……”簡瑤問,“為什麼每次都有目擊者,看到她們離開古城,從而轉移了警方的調查視線呢?”

薄靳言和方青對視一眼。

——

滄浪碼頭位於古城之西,既是旅遊景點,又是實實在在的客運碼頭。加之現在臨近旺季,碼頭上居然人滿為患。

薄靳言、簡瑤、方青三人戴著墨鏡,遠遠站著。每個人的臉色都是匆忙的,匆忙地旅遊,匆忙地坐船,匆忙地離開。

“噢。”薄靳言感歎道,“跟國外的旅行方式的確不同。這樣擠擠嚷嚷,你們認為目擊者真正看清受害人臉龐的幾率有多大?”

簡瑤心中一動:他的意思是……

方青也露出一絲笑意:“有兩起失蹤案的目擊證人,都是崗亭裡的售票員。不過現在售票員已經換人了,找來還得費些時間。”

薄靳言立刻說:“很會挑選目擊證人。碼頭人流量太大,這樣就能確保警方來調查時,能夠找到確切的目擊證人。”

三人走近崗亭,看了一會兒,簡瑤怔住了。

因為跟彆的任何旅遊景點的售票員,沒有任何差彆。售票員麵色不耐地坐在窗後,頭都不抬一下。

“做個實驗吧。”薄靳言說。

方青點頭:“我去叫一名女警過來。”

簡瑤雖然大致猜到他們的用意,可是……這兩人剛認識幾天,已經這麼有默契了麼?

薄靳言的男人緣,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好了?總不會是因為結婚,氣場改變了,變得……開始招刑警爺們兒喜歡了?

——

“你好,我買張船票去周縣。”

“20塊。”

“給……哎呀。”

聽到驚呼聲,售票員抬起頭,卻隻見一位穿著淺藍色T恤的女孩,戴著帽子和墨鏡,低著頭,彎腰在撿地上的錢。紅色的挎包上,掛著的黃銅小風鈴,輕輕作響。

售票員複又低下頭去。

女孩拿了船票,上了船。船上的人特彆多,不過女孩到得早,坐在靠近船頭的位置。隻是一直望著船舷外。船頭的駕駛員隔著玻璃,隱約隻見她的輪廓,但視野裡,總有這麼個人是了。

到了周縣,女孩壓低帽簷,下船,墨鏡一直未摘。還朝船員打聽了一家旅館的方向,包上的風鈴叮當作響。

一個小時後。

“咚咚咚——”有人敲玻璃。售票員抬起頭,一張警察證遞到他麵前,背後是方青嚴肅的臉。

“這個女孩有沒有來過?”方青問。

照片上的女孩,穿著淺藍色T恤,背紅色挎包,掛著黃銅小風鈴。身材苗條、長發披肩。

售票員仔細想了一下:“有、有!剛剛才來過,還買了一張去周縣的船票。”

“你確定?看清了嗎?”

“看清了,肯定是她!”

船上。

方青拿照片給船員看。

船員仔細想了想,恍然答:“有!就坐在那個位置!還挺漂亮的!”

“看清了嗎?確定是她?”

“是!肯定沒錯!”

……

午後,薄靳言三人,以及那名奉命前來的女警,坐在碼頭邊的一家小店裡,吃米粉。

女警已經換下了簡瑤的衣服,換回便裝。可是這樣的發現,並不令人覺得愉快,隻覺得無奈。

“這並不能怪這些’目擊者’。”薄靳言說,“普通人記住陌生人,往往都是通過一些關鍵特征和細節。譬如簡瑤的衣服、包、甚至獨特的掛飾。我們看到那幾份失蹤檔案裡,’目擊者’的確非常準確地說出了失蹤者的一些衣物、發飾甚至身材特征。況且,普通人在麵對這樣的重大刑事案件裡,如果能起到作用,的確會有很強的存在感和參與感,這種心理趨向,甚至會導致他們相信,原本模糊的記憶。越想越清楚,越來越相信。”

“也不能怪當年辦案的警察。”簡瑤說,“因為是不同地市、不同時間的案件,沒有串並起來,就發現不了規律。罪犯又如此細致縝密,所以很難發現其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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