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七年之內

2017-07-21 作者: 小小匪事
第187章 七年之內

“怎麼?”我詫異地道,還有什麼房子是不能賣的,難道是產權問題?

房東瞥了瞥旁邊,過年後,大批年前退租返鄉的外地人回錫重新租房,這幾天,來店的客戶明顯增多,而這個時間點更是約看房子的高峰,店裡的幾個同事都出去帶看了,隻有瑪麗姐正在前庭的接待桌前正忙著把從江山房山拉回來的兩口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苦口婆心地在挽回對方心意,那三人正沉澱在自已的買賣世界,自然是無暇顧及他人,房東見此方才壓著嗓子道:“當年從人家手裡買過來時,就承諾過七年內不得轉售”

“啊?你不是在開發商手上一手買的嗎?我上次看過你產證的啊”

“是一手買,但是從彆人手上轉的定金”

我大概明白了點,很多開發商在開盤前,都會先賣一段時間的VIP,讓有意向的客戶預付定金,且經常有類似預付五萬抵十萬的噱頭,待開盤當日通知來選房,其實,有的內行人私下稱這種行為叫“圈豬”,每個樓盤開盤那天都聚集了大量的購房者,其實這些都是前期被圈來的,用來開盤日造勢,塑造火爆開盤,一房難求的緊俏,當然,這隻是太平年代的一種營銷手段,(若是房地產瘋狂時期,想提前定的人,不是徹夜排隊,就是送紅包找關係,於是還衍生了專業替人排隊和炒樓花等多個專職行業。),有的定金,在選好樓號以後,若搞的定開發商那方,可以延期簽約,在這其間找好下家,然後讓下家直接跟開發商簽定購房合同,而預付定金的買家以極小的成本簡簡單單的賺個差價走人,沒及時找到下家也沒關係,隻要關係牛,也可以在簽定購房合同之後,辦理房產證之前找到下家,錢款交接清楚,直接更名(新辦出來的產證就直接是下家的),這樣可以省掉交易過戶的大額稅費,購房者的年限也可以提前(比如現在免征的稅種大多以五年為期限,這樣的方式為之後的再次轉賣免征稅費縮短了一定的時間),當然,這隻是順便提一提,這房東在買時承諾七年不得轉售,必定不是為了五年轉賣省稅,想必是另有隱情,否則,轉手的人提這種要求本身就極為不正常,而接手的人還能和對方達成一致,這其中的信息量。。。

果然,房東隱隱約約給我道出一段陳年往事:

房東叫蘭美英,中年離異,憑著自身的要強潑辣,將兩兒子養的妥妥的,轉眼間,大兒子已成家立業,小兒子蘭成也即將結婚,本來大兒子一家另往,蘭美英倒想讓蘭成婚後跟著自已住,也算熱鬨,但現在的年輕人都是自由第一,蘭成婉拒(其實,蘭美英也知道那個準兒媳肯定是吹了不少風的),她也算是看的開的人,兒子準兒媳不樂意,她也就不勉強,開始給他們到處物色婚房,但過沒多久,蘭成就說,房子找到了,女朋友有個朋友的朋友有一套彩虹華庭定好的房子要轉手,原價轉。

原價轉對於當時的一天一個價的房地產市場來說,無疑是撿了十幾二十萬,天上掉個這麼大的餡餅,而且那房子的學區正是蘭美英中意的,並且再過幾個月就要交房了,相當於就是現房,這中間房子的升值先就不說了,光前期利息就省了不少啊,開心之餘憑著多年的從商經曆還是覺的有點不放心,兒子說是那朋友急用錢,也算是關係硬,一直拖著沒簽合同,現在拖到最後期限了,他付不出這筆款,如果不找人接手,那付的幾萬定金就沒了。

蘭美英想想還是道:“若他在各個中介掛牌急轉,稍加個幾萬塊錢,也是很多人搶的,幾天時間是短,但應當也能脫手,現在原價轉。。。”

“原價轉,但有個條件,彆人未必答應”

“什麼條件?”蘭美英警惕地道

“條件到時候見麵再說,錢在我們兜裡,不同意人家還能搶啊,再說啦,這主要也是看娜娜朋友的麵子,也算間接朋友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唄”

蘭美英想想也是,真要有這好事兒,可千萬不能錯過了,反正到時候不見兔子不撒鷹,因時間緊迫,第二天就將對方約來家裡見麵談了。

對方是個普通老實的二十歲上下的年輕男人,話不多,隻是提出一個要求,買下房子後七年內不得轉手”

說實在的,這年輕男人看著就象農村人,年歲也就個半大小子似的,不象買的起這房子的人,蘭美英心裡犯著嘀咕,但對方的票據齊全,並說,他付的定金是直接轉為部分首付款的,蘭美英可以在跟開發商簽定好購房合同首付成功後,再將他預先支付定金的數額退給他就行。

這樣一來,對於蘭美英方就確實是百無一失了,蘭美英想想也應當不會有問題,現在的外地人來無錫開廠做生意的多,農村發財的多了去了,自已以貌取人實在也有點小人之心,但還是忍不住問道:“你既然都轉手賣了,那還管我什麼時候賣不賣的乾嘛”

“這個你就不要管了,如果你同意,我們現在就簽個協議,若有違反,你們要賠償全額房款,七年一滿,隨意處理”小夥子的眼睛定定的看著蘭美英,眼睛裡的寒意足以在此刻讓人忽視了他的相貌和年齡

蘭美英被這小夥子盯的一陣心虛,雖說她買下了這房子肯定近幾年內也就不會賣,兒子結婚了要生孫子,孫子以後還要在這學區上小學,但真要白紙黑字簽下這份有點荒唐的協議,倒真是有點不舒服,她側臉向兒子兒媳看過去,兒媳娜娜道:“阿姨,您就放心吧,大家都是朋友,我們本來也沒打算買下來要賣不是,現在連元街的學區房不是老小區就是貴到天價,咱家錢也賺的不容易。。。”

娜娜也算是個很有說話技巧的孩子,幾句話說的蘭美英就心軟了,心想,不賣就不賣吧,反正跟開發商直接簽購房合同,對方也不可能耍什麼妖蛾子,若不是如此,可能這房子也輪不到自家頭上,這年頭,買房的人自住的少,炒房的居多,沒幾個買家會同意這樣的要求,可能也就是這個最重要的原因,對方才選擇了自已家。罷了,隨孩子意吧。。。

雙方達成一致後,小夥子從隨身的包裡拿出早已打好的協議,蘭美英戴上眼鏡和兒子逐句逐句謹慎地看去,協議嚴謹到沒有一絲漏洞可鑽,但也隻是約束了“七年內不能再售”一條。母子倆交流了眼神,最終還是落筆簽字了(簽的三個人名字,小夥子要求房產證上的名字也必須是這三個人當中的名字),隨後,還用最原始的方式,在協議上各自按上紅泥手印,看著協議上血紅的手印,蘭美英莫名的有陣心慌,覺的,那手印象是壓上了自家的性命似的,不是全額房款違約金這麼簡單。想要反悔,看著對方小心地夾入文件袋裡,和兒子兒媳眼裡那閃閃的興奮,隻好安慰自已是多想了。

還好,隨後,一切順利,約了個時間順利地在售樓處簽訂了購房合同,準兒媳也是通情達理,並沒有要求加上自已的名字,隻是母子二人的產權。蘭美英將購房合同收進包裡時,也妥妥地放下了心:“還有半年就交房了,你們也可以先去把結婚證辦好,婚紗照拍起來了,到時候要裝修房子就沒空了”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