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通緝令

2016-05-31 作者: 山有水
二十七 通緝令

所有的人好像都死光求子了,隻有我一個人,在淩晨四點鐘的蘭寧縣正陰大道上徘徊溜達著。

一絲月亮,氣若遊絲,喘著氣掛在西邊,看起來恰似快要咽氣的人一般了無生氣。

偌大的一個蘭寧縣城,也就是這個讓人極度討厭的陰陽迷城的首都,現在陷入了一片迷茫和安靜之中。

我一直向前走著,經過一所鬼貴族學校,一個早已經關了門的吊死鬼街道辦事處,還有一家鬨鬼醫院和一家古怪銀行,但這些地方都沒有一個人,也沒有一個鬼,大家都去胡吃海喝酒店狂歡去了。

等到我穿過一座人肉加工廠和一家人血酒廠,來到了那家五洲豪馬大酒店的門口時,那裡盤踞著更多的孤魂野鬼,惡鬼們都在燈火輝煌的大酒店裡翩翩起舞,等待著下一輪的進餐。

我不用進酒店去,就知道,這個更大、更上檔次的酒店,跟那個什麼胡吃海喝大酒店絕對是一個德行,吃的不是什麼人腦宴,就是什麼全人宴席。

我覺得沒意思極了,感覺當人被屠宰起來的時候,其實與那些雞鴨豬羊沒有什麼兩樣,甚至還不如這些動物勇敢,所以我一邊做著我的詩文,一邊沿著正陰大道,一直向西走去。

我就這樣孤獨潛行了大約一個小時吧,大概是淩晨五點的時候,我感覺天有些黑,抬頭一看,看見月亮已經死了,隻留下一片慘白色,在屍體被抬走的地方照著。

太陽還沒有接班的意思,所以此時,也算是大陸上最黑暗最愚鈍的時間點了。

天就快要亮了,我所剩的時間不多了,我正打算要折返回去,尋找張大虎,我估計他也吃飽了,肯定也在找我。

但就在此時,一陣嗚嗚嗚啦啦啦的警車鳴叫聲將我嚇了一跳。

噢,對了,我還差點把這事給忘記了,雖說陰陽迷城晚上歸這些惡鬼霸占,但也不是說就沒有一個活人敢出來,警察他們照樣在上班,照樣在抓人抓鬼。

警察就遊走在這個陰陽兩界之間,見壞人抓壞人,見惡鬼抓惡鬼。

我想錯了,我想著警察在夜晚是絕對看不見我的,所以我就一點也沒有在意。

但我心裡還是有點發毛,說不定自己會攤上一點子什麼倒黴事,正好給警察撞見了,所以還是老實一點的好。我沒有躲藏,就呆在路邊上,背著身子對著呼嘯而來的110,不敢出聲。

一個東西朝我過來了。因為在這個地方,在這個國度,在這個鐘點,我不能判斷朝我跑過來的到底是人是鬼。

他氣喘籲籲地撒丫子朝我過來了,警車就在後麵追著他!

我背著身子當做不理會他,這年月,最好還是自保為好,不要被牽連進去,因為在這裡,在這個迷城裡,大家有話不能好好說,有冤不能好好申訴,有理難道你跟惡鬼去講嗎?

所以我一點都不理他,連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希望他能快點跑過去。

那個人跑到我的身後,突然扳住我的肩膀,扭過我的臉麵一看,就喘著氣說道:“我一看背影就像是你,李銳,趕緊跑啊!警察正在抓咱們!”

雖然分彆了不到十幾天的時間,但這個丫丫子,也就是那個北大學生汪凱,我還是有點印象的。

我不相信他的話,急忙問道:“你怎麼在這裡,到底咋的了?”

汪凱顧不上回答,把我一把扯到一團子樹影子底下,路燈正好照著那棵樹,搖搖耶耶地讓四麵看不清楚它。

警車嘎的一聲停在了不遠處,一位警察探出頭來,四下瞅了半天,沒有發現可疑目標,然後又縮回頭去,打算離開。

汪凱豎起一個食指,壓在他的嘴唇上噓了一聲,我們兩個都立著不敢動彈。

喔哩哇啦地一陣鳴叫後,警車又啟動著開走了。

等著警車遠去,汪凱才放開繃緊的神經,大口大口地喘氣起來,然後媽呀一聲,一屁股坐在地上,說道:“媽呀!嚇死我了,我差點就被他們抓住了!”

我不以為然,問道:“你小子又沒有犯什麼事,怎麼招惹上這些條子了?”

汪凱一瞪眼睛,說道:“你到底是裝糊塗,還是真傻啊?這還都不是因為你啊!”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說道:“什麼?”

汪凱無奈地搖了搖頭,歎息著說道:“我真是佩服你了,蘭寧縣城大街上到處貼滿了咱們的通緝令,你竟然還敢在大街上溜達?!”

我一點也不相信,雖然我變成了一隻鬼,但我問心無愧,沒有害過一個人啊,他們憑什麼抓我啊?

我對著汪凱的那張穿滿鐵絲的臉麵說道:“這陽世間的警察跟我有什麼過節,何況我現在是一個無家可歸的孤魂野鬼,屬於川東鬼王朱江山下屬馬所長的管轄,跟蘭寧縣派出所一點關係也沒有!”

汪凱搖著頭說道:“李銳,你殺死了那個什麼小蛋,還吃了他的肉,還將他丟進了河裡,這些事你和阿婆都瞞著我,害的我都被牽連了進去,你還這樣說話!”

我指著汪凱的鼻子罵道:“你小子就彆再發神經了,我沒有做虧心事,半夜不怕人敲門!肉是你們吃的,我一點也沒有吃!”

汪凱對我說的嗤之以鼻,他一把把我拽到身旁的那顆電線杆子跟前,指著電線杆子上麵貼著的一張宣傳單說道:“不信,你自己看看!”

“看就看唄,不就是一個小廣告嗎?”

我湊近聊一看,立即嚇了一跳,因為我第一眼就看見了自己身份證上的那個大頭貼相片。

第二眼,我就看見了川東省公安局的血紅大印赫然蓋在下麵,惹人矚目。

中間是正文:李銳,男,28歲,北京市馬家坡人氏,住址×××,係南航空難幸存者和嫌疑人,最近發現其已經潛逃至川東省蘭寧縣城,作案無數,而且作案手段殘忍無比;汪凱,同案嫌疑人,男,23歲,湖北人;同案嫌疑人李阿婆,女,63歲,蘭寧縣人。

……

現三名犯罪嫌疑人都已經潛逃,不知去向,如果有知情者,可以致電王警官或者李警官,電話……。也可以直接到蘭寧縣派出所報案,如果能夠提供有效線索者一次性獎勵20000元人民幣。

蘭寧縣公安局,2016年2月13日。

下麵附著汪凱和李阿婆的相片。

我再一看標題,印著幾個血紅的大字:川東省公安局一號通緝令!

我一點也沒有吃驚,因為即使他們在大街上貼滿關於我的通緝令,我也不害怕,因為我現在不是一個人,有什麼好怕的?

但我還是有點氣憤,心想這個蘭寧縣派出所竟然懸賞兩萬元來到處通緝我,我不禁啞然失笑,我居然就值這幾個錢?

汪凱,也就是那個北大學生,他可不這樣認為,他抓住我的胳膊,手上的鐵絲差點紮著我的肉,說道:“現在風聲緊,要不咱們找個地方先躲一躲?”

我問他道:“這個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到那裡去躲啊?”

汪凱當機立斷,說道:“咱們就去李阿婆家裡躲上幾天,等到風聲已過,咱們再出來,然後趕緊回北京去!”

我哈哈大笑,說道:“躲倒是可以,但回北京就不要再提了!”

汪凱一臉茫然,問道:“為什麼不能回去?”

我瞅了瞅他鐵絲串聯起來的那張臉麵,說道:“看看你的嘴臉,還能回北京去?!”

汪凱伸手摳了摳自己的臉,摳下來了一塊肉,拿在手裡看了看,說道:“這有什麼,去了美個容不就可以去北大了嗎?”

我嘿嘿冷笑,說道:“你還北大哩,就你這個鬼模樣,陽世間那裡都不會要你的!”

汪凱一笑,說道:“這都怨我媽,把我整成這個樣子,算了,北大去不了,我們現在就去李阿婆家,好歹也比被警察抓去了的好啊?”

我轉念一想,覺得也是啊,現在天要大亮了,我們最好還是躲一躲的好,不要讓警察給逮著去。

李阿婆家就住在蘭寧縣城郊區,叫什麼迷霧山村,距離蘭寧縣城隻有五公裡的距離。

汪凱向我一指,我眯著眼睛遙望過去,隻間濃雲迷霧當中,隱隱約約、恍恍惚惚地搖曳著一個嬌小的小山村,那裡就是迷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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